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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家想说的话:】
短篇完结。
因为很久没写第一人称,所以就有了这篇,我还是挺喜欢第一人称的,可攻可受(笑),anyway,这不是一个悲伤的故事。
-----正文-----
我喜欢我的弟弟。
一想起他就会呼吸痛的那种喜欢。
一见他就怕分离的那种喜欢。
即使他嫌恶我仍然无法抑制的喜欢。
即使我不说出口他也能从我的眼睛,我的嘴唇,我的指尖读懂的那种喜欢。
我喜欢他,无所谓回应,只要他能好好活着。
十七岁,我在读高二,第一次看到鑫阳。
他剪着傻气的童花头,脸蛋粉扑扑的,双眸像两汪小小的清泉,殷红的嘴唇嘟起,穿着印着奢侈品标志的夹克衫,很嫌弃我这里简陋的陈设。
也是,我这里的一个锅子一个杯子都是用他父亲施舍的生活费买来的。
他父亲也是我父亲,但又有点不同。
他是父亲的妻子所生,我是一个意外出生的私生子。
有钱的父亲生意失败,和老婆煤气自杀,却舍不得带走他们最宠爱的儿子,流落在这个世界自生自灭,也不知道是怜悯还是残忍。
母亲年前去世,家里也就剩下我一个人,怪冷清的,于是接下了这个十五岁的小包袱。
看我点头,他大伯就像甩下一只大包袱,如释重负的擦了擦汗。
那时我刚拿了身份证,打个工都偷偷摸摸,正常人,都不会把一个未成年拜托给另一个未成年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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