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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作家想说的话:】
最近总是想到关于他的事情,写一篇关于他的故事,如果未来还有机会再见面可能会给他看看,但大概率不会再见。欢迎互动评论,还挺好奇自己究竟能写多少字的,之前我还跟他说我真的很不喜欢蒙马特日记,结果时至今日做起了一样的事情。
-----正文-----
一月初我经历了失恋搬家休学一系列的人生大事,常常挂在嘴边的话是这个破学我不上了,搞女同了再也不想喜欢男人了。但阴差阳错之下还是认识了他,某种程度上他救赎了我,我不会再把想死挂在嘴边,但是另一个层面上他又让我陷入了另一种痛苦。
二月我还偶尔在推特怀念一下前夫哥,讲述那天暴雨和他做爱的故事,就像我写他一样,我珍惜自己的情感,而文字是我情感的载体。
可能由于我们同城,他恰好看到了我的推文,给我发了私信。于是我们顺势在第二天的清晨见了面。我说好想吃吸满了豆浆的油条,于是他来找我的时候给我带了肯德基的油条。肯德基的油条根本不具备吸水性,况且豆浆也是流水线一样的糖水味,我都没和他说,因为对我来说有人能给我买豆浆我已经足够幸福了。
二月末空气中还透着寒冷,见他第一面匆匆带了个隐形眼镜就出了门,他一身黑色长款羽绒服,看起来像是艺考生同款,要我说假装自己是搞艺术的买个艺考同款外套也是个不错的选择。他长得很高,写在简介里身高190,以我对男人的了解他应该在188这样。不过都差不多,我也并不怎幺在意身高,只是因为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提了一嘴。后来我有穿过他那件外套,足足能拖到地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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